常見閃光器按原理可以分為電熱式閃光器、電容式閃光器、電子式閃光器和水銀式閃光器�
下面以電容式閃光器為�,來說明閃光器的原理�
電容式閃光器主要由一個繼電器和一個電容器組成,在繼電器的鐵芯上饒有串�(lián)線圈和并�(lián)線圈,電容器采用大容量的電解電容器(�1000μF�
電容式閃光器是利用電容器�、放電的延時特性,使繼電器的兩個線圈產生的電磁吸力時而相�,時而想�,繼電器便產生周期的開關動作,從而使轉向信號燈閃爍�
1、必須按�(guī)定的燈泡功率選用燈泡
2、接線必須正�,B接蓄電池,L接轉向燈開關
3、閃光器的閃爍頻率一般與燈泡功率有關,不得隨意配�
超負荷試�
閃光器在試驗電壓�13.0V�26.0V時應能承受一次電�25A,時間10s鐘的超負荷試�,試驗后的閃光器應能工�,在溫�20±5�,試驗電壓�13.0V�26.0V時閃光頻率應�30�250�/分之�.
振動試驗
閃光器在工作情況�,應能承受20Hz�50Hz,3g加速度,三軸向的正弦振動,在試驗電壓為13.0V�26.0V時主燈泡的閃光頻率應�60�120�/�,但允許有瞬時周率變化.
閃光器在不工作情況下,應能承受20Hz�50Hz及由50Hz�20Hz(�1分鐘內變�)加速度�5g,歷時45小時(三軸向的時間平分)的變頻正弦耐久振動試驗而無損壞,并符合規(guī)�.
撞擊試驗
撞擊后的閃光器至少經�3分鐘工作�(復合閃光器除�),其閃光頻率變化允許為±12�/�,但必須符合表1�20±5℃的有關要求.如頻率變化大�12�/�,則需�5次撞擊試�,試驗�,閃光器仍應符�20±5℃的頻率要求.
耐潮試驗
閃光器應能承�40±3�,相對濕度90[%]�95[%]歷時48小時的耐潮試驗而無損壞.
高溫試驗
閃光器應能承�80℃歷�1小時的高溫試驗而不損壞.
低溫試驗閃光器應能承�-40℃歷�3小時的低溫試驗而不損壞.
耐久性試�
轉向信號閃光器應能連續(xù)工作100h和間歇工�200h通電15s,15s�.
危險報警閃光器應能連續(xù)工作36小時.復合閃光器應經停歇至少為1h�,20±5℃條件下仍應符合有關要求
維庫電子�,電子知�,一查百�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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